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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泓鑫置业天价租车位给业主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6-28 11:29扫一扫,手机看帖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泓鑫中苑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经过全家人的努力,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购买了小区的房子,本以为入住新房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现小区出现的问题需要向您反映
由于本小区购买车位销量不好,所以开发商--湖南省泓鑫置业有限公司想出了天价租车费,每月300元租车费+50元管理费,即每月350元租车费,4200一年租车费,如此天价租车费是我们普通百姓难以承受的。而且地下车库有两层,开发商把负一楼拦起了,让我们只能走厕门进出,停在负二。那里过道很窄,进出口又在一起,经常发生刮蹭。我们也跟政府部门反映过,得到的答复是定价是市场行为,需要开发商根据周围小区的价格定价,而我们通过了解本小区周围地段的小区租车费多为2000元一年,即每月166.66元,我们小区租车费高出其他同等小区租车费将近2倍,相信整个常德市都难以找到如此高价格的租车费,虽然定价是市场行为,但是如此不合理的收费是否需要有关部门监督管控?制定的价格是否需要审批?党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保民生,如此天价租车费是否符合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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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06-28 11:29:4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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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06 17:41
帖内置顶  –    –  2021-07-06 18:2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泓鑫中苑停车场天价停车场租车费”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曾于6月20日会同市住建局物管科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现场调查了解过业主们投诉的情况。现就相关情况文字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该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的问题,该费用为市场调节价,由房产开发商根据建设成本以及市场价格行情自主定价,小区业主若认为其价格标准不合理可以与其协商议价。经了解,该小区开发商拟根据小区业主意见并结合周边租售行情准备适当下调车位租赁费标准。
二、该小区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为政府指导价,其备案标准为50元/车/月,符合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若您觉得服务不到位,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并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若物业服务仍不到位,可向市住建部门反映,由市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若您发现该小区有其它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楼#
发布于:2021-06-28 12:56
常德沅水深又深
有些家伙不端正
深藏账本瞒群众
纠结商家撇不清
浑水霸鱼多少年
岂肯容水得至清
业主若要不受欺
团结维权要一心
3楼#
发布于:2021-06-28 13:04
我们小区都400一月了,改变不了什么的
4楼#
发布于:2021-06-28 13:52
成立业委会把现在的物业赶走也是可以的,合理合法!
5楼#
发布于:2021-06-28 14:11
你这算是便宜了,常德500的一堆一堆的,你还不能拿他怎么样。
6楼#
发布于:2021-06-28 14:59
除非超过政府最高限价,不然没人管。只会回复了市场行为哪里便宜自己就租哪里。
7楼#
发布于:2021-06-28 15:18
楼上所说的,不管是打官司,或者赶走物业,肯定要不来地下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
唯一的办法,就是你们都不租不买,然后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谈价。
8楼#
发布于:2021-06-28 19:13
晚风拂柳:楼上所说的,不管是打官司,或者赶走物业,肯定要不来地下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
唯一的办法,就是你们都不租不买,然后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谈价。
回到原帖
车位使用权到底归谁?
9楼#
发布于:2021-06-28 21:20
10楼#
发布于:2021-06-29 14:52
公司一美女,买房又买位,老公长期在外,自己又不会开车,别人一句好话就把自己的车位给他人用。唉,希望她好心能有好报。
11楼#
发布于:2021-06-29 17:11
纯属路过:车位使用权到底归谁?回到原帖
从民法典和以往法院判决看,地下车位使用权归开发商。
12楼#
发布于:2021-06-29 19:24
晚风拂柳:从民法典和以往法院判决看,地下车位使用权归开发商。回到原帖
那个不是人防工程吗?不是应该属于业主吗?
13楼#
发布于:2021-06-29 21:55
常德小蜜:成立业委会把现在的物业赶走也是可以的,合理合法!回到原帖
赶走又怎么样?车位又不是物业的。开发商要租多少你能怎么样?
14楼#
发布于:2021-06-29 21:56
纯属路过:车位使用权到底归谁?回到原帖
谁出钱谁受益,所以现在所有权归国家人防办,使用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出售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15楼#
发布于:2021-06-29 21:57
还是一句话,用不起车就不要买啊,市内骑电动车挺好啊。
16楼#
发布于:2021-06-30 08:18
桃源老江2:公司一美女,买房又买位,老公长期在外,自己又不会开车,别人一句好话就把自己的车位给他人用。唉,希望她好心能有好报。回到原帖
你这是话里有话啊
17楼#
发布于:2021-06-30 08:30
忧虑的法师:谁出钱谁受益,所以现在所有权归国家人防办,使用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出售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回到原帖
18楼#
发布于:2021-06-30 10:11
常德小蜜:你这是话里有话啊回到原帖
你说的不错,现在房子不好卖,以前的老业主买贵了的,就绝对不会再买车位了,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不买车,或者房价跌了再花较之前更低的价格换座城市再买一套送车位的房子
19楼#
发布于:2021-06-30 10:26
纯属路过:那个不是人防工程吗?不是应该属于业主吗?回到原帖
我说的是使用权。
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按约定,您可以回去查购房合同,上面肯定约定了地下车位使用权。
20楼#
发布于:2021-06-30 15:05
忧虑的法师:赶走又怎么样?车位又不是物业的。开发商要租多少你能怎么样?回到原帖
照你这么说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要法律干嘛?多动动脑筋行不行。
21楼#
发布于:2021-06-30 16:28
常德小蜜:照你这么说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要法律干嘛?多动动脑筋行不行。回到原帖
就是因为有法律在,才能制止有些人为所欲为。
开发商投资建设地下停车场,除了不能卖所有权,且使用权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外,他确实有很大的处置权。
22楼#
发布于:2021-07-01 20:51
常德小蜜:照你这么说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要法律干嘛?多动动脑筋行不行。回到原帖
那么多房子没人住,为什么不能便宜卖我?那些有钱的一卖一栋楼为什么国家不处罚他?
23楼#
发布于:2021-07-06 17:4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泓鑫中苑停车场天价停车场租车费”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曾于6月20日会同市住建局物管科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现场调查了解过业主们投诉的情况。现就相关情况文字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该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的问题,该费用为市场调节价,由房产开发商根据建设成本以及市场价格行情自主定价,小区业主若认为其价格标准不合理可以与其协商议价。经了解,该小区开发商拟根据小区业主意见并结合周边租售行情准备适当下调车位租赁费标准。
二、该小区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为政府指导价,其备案标准为50元/车/月,符合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若您觉得服务不到位,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并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若物业服务仍不到位,可向市住建部门反映,由市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若您发现该小区有其它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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